12月30日,小雨的遺體將進行火化。
12月24日晚,武漢男子李某從重慶市沙坪壩區三峽廣場煌華新紀元3號樓30樓跳下自殺,砸中過路的行人小雨和小欣,三人經搶救無效身亡。
據B58B快報報道,小雨的父親霍兵告訴記者,他和妻子在浙江金華靠編織藤椅為生,攢的錢基本全給女兒交了學費。
對于李某,霍兵選擇了原諒。29日下午,霍兵買了三束花,一束獻給女兒,一束獻給小欣,另一束獻給李某。霍兵說:“就算他賠我一百萬、兩百萬,我的女兒能回來嗎?我愿意放下,未來的路還很長。”
12月29日下午,小雨的朋友前往事發現場獻花悼念。
家屬至今不知李某自殺原因
事發后,小欣和小雨的家屬被安置住在不同的地方。直到29日下午,雙方家長才一同前往27-20房間,取回兩人的遺物。此外,自殺男子李某的家屬既沒有前往殯儀館認領遺體,也沒有向小雨和小欣的家屬表達過歉意。
“我們到現在都不知道李某為什么要跳樓,也不知道李某家里還有什么人。”小雨的表姐介紹,警方曾告訴他們已派人前往湖北進行調查。
盡管如此,霍兵仍選擇了原諒。
霍兵說,家屬趕回來后,沙坪壩區政府安排工作人員為他們提供食宿、協調處理相關事宜,給予家屬充分的關心和幫助。“特別要感謝他們,幫助我們這一家人。”
不過,讓家屬不解的是,廣電新藝堂培訓學校至今無人來看望家屬,也沒告訴他們小雨培訓及考試的相關情況。小雨的家屬說:“我們的要求也不過分,無非就是想要對方一個態度。”
事發現場,擺了不少市民獻上的花。
重慶跳樓砸死路人案情回顧
12月24日,一個到處被“平安”二字刷屏的夜晚,很多人在平安夜這天都已經吃了平安果悄然安詳地進入了夢鄉。
可當天晚上在重慶沙坪壩區的一個購物廣場發生的一幕,卻讓很多人驚魂未定蒙上了一層陰影。
原來一名男子突然從樓上墜下,當時樓下兩個剛好走過的姑娘,被瞬間砸倒不省人事,現場十分慘烈。
這兩位被砸的姑娘一個17歲(張某)一個才15歲(霍某),當晚剛剛上完課都是要即將參加藝考的學生。
17歲的姑娘,學的是播音主持專業,畢業后就要去俄羅斯讀大學。
更悲情的是,這位張某還是家中失獨后再生的孩子。
家中的第一個孩子早年間也在重慶去世,那個孩子走了之后,她的母親又生了她,孩子的成績很優秀,不讓父母操心,現在老母親50多歲了,第二個孩子又走了。
孩子的父親在現場一度崩潰到站不起來,看孩子的尸體都是背過去的。
孩子的表姨接受采訪時說道:“她本來25號就要回家的,我們還說好,要去釣魚,因為她說想吃魚。”
兩個花季少女還沒來得及好好看這個世界就被突發的意外無情帶走。而留下的是孩子父母令人難以想象的無盡悲痛。
那么問題來了,這個責任由誰來負?
網上有很多人都將罪責怪到這個跳樓男子身上,認為好端端的兩個姑娘就這么被你無辜給砸死了?
但是有些網友卻說:這名男子也很可憐,或許生活不順精神上有了問題,這才選擇了尋死。
律師解讀:李某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且附帶相應民事責任
李某因為跳樓自殺,意外砸死兩名路過女生,李某是否存在相關的刑事或民事責任?兩名女生的家屬能否獲得相應賠償?
重慶利欣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尹明沁律師、重慶坤源衡泰律師事務所韋清龍律師均認為,根據《刑法》相關規定,自殺者李某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但由于李某已經死亡,目前的刑事責任已經無從追究。
“雖然刑事責任無從追究,死者李某仍舊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韋清龍律師告訴記者,但鑒于李某已經死亡,尹明沁律師表示,李某的家屬一旦繼承了李某的遺產,家屬就有賠償的義務,“就要在李某的遺產范圍內對兩名女生的家屬進行賠償。”
至于賠償義務有哪些,律師們表示,應當承擔兩名死亡女生的喪葬費、死亡賠償金,以及被撫養人的生活費等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