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社會關注的“錯換人生28年案”迎來二審判決。2月8日,北青-北京頭條記者獲悉,該案于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原告姚策方獲賠逾百萬。
法院對于郭希寬、杜新枝、姚策的上訴不予支持,維持開封市鼓樓區人民法院一審原判,賠償郭希寬、杜新枝精神損害撫慰金20萬元,賠償姚策精神損害撫慰金20萬元。
對于姚策的上訴請求予以支持,支持姚策上訴請求,河南大學淮河醫院賠償姚策醫療費、營養費、誤工費、交通費等各項費用共計60萬余元,駁回姚策的其他上訴請求。
姚策代理律師周兆成告訴記者,由于姚策隨時有生命危險,所以姚策妻子和親生父母都不敢離開,這次宣判,家屬安排姚策的姨媽和姨父出席。
“現在已經沒有治療方案,他每天疼得生不如死”對于姚策的身體狀況,姚策生母杜新枝介紹,目前癌細胞已經向骨頭、肺部、淋巴轉移了,肝部癌細胞的標志物甲胎蛋白也已經達到最高值。
據記者此前報道,江西青年姚策2020年2月查出患癌,母親許敏欲“割肝救子”,才發現在生產的醫院抱錯了孩子,親生兒子其實是和杜新枝生活在河南的郭威。一段“錯換人生28年”的秘密就此揭開。
在與院方協商無果后,雙方當事人走上法律訴訟道路。2020年12月7日,“錯換人生28年案”一審宣判,河南省開封市鼓樓區人民法院依法判決河南大學淮河醫院賠償原告姚策、郭希寬、杜新枝各項金額共計76萬余元。隨后,姚策、杜新枝、郭希寬提起上訴。